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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96/2023-00007 发布机构 淮安市水利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3-24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3-24 失效日期
名  称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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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说明 有效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解读

近日,水利部制定出台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定》解读如下。

一、《规定》的修订背景

  水利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质量管理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水利部1997年颁布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公布,以下简称原《规定》),2017年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原《规定》实施二十多年以来,对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规范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行为、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建设质量强国。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要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一是原《规定》实施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施行,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必要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原《规定》作出相应修改。二是进入新阶段,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统筹水利发展和安全,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规定》中的质量责任界定、质量管理内容、质量监管方式等已不能完全满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需要。三是近年来水利部针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措施,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成效,需要总结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环节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增加可操作性;结合当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需要及存在的实际问题,作出细化、实化规定,突出水利特色。按照中央文件规定,强调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检测、监测等其他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承担相应责任。《规定》分为总则,项目法人的质量责任,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其他单位的质量责任,监督管理,罚则,附则等9章,共76条。

政策原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