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096/2024-00015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水利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10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4-1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江苏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有效 |
《江苏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苏水规〔2018〕3号),自2018年实施以来,对提升我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一、修订背景
一是水利部2022年修订出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考试、证书申领、延续和变更等内容均发生了变化。二是水利部2023年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和跨省通办工作,我厅2023年开发并投运电子证照系统;三是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正式列入我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四是我厅对三类人员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设编制题库、集中机考、随机出题(题卷互不雷同)、现场赋分、成绩即时上传以及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等功能。鉴于上述背景,对《江苏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结合本省实际。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35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考试管理,明确考试组织要求、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等。二是证书办理,明确证书申领、延续、变更和注销等事项办理的前置要件、办理程序、培训要求以及相应罚则。三是监督管理,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相应罚则。
和水利部办法对比,不同内容主要有:
(一)进一步明确分级管理原则,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含专业承包)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属我厅负责,一级及以上属水利部管理。
(二)明确我省安管人员的考核计划安排以及证书申领的相关程序、办理时限、办理平台等。
(三)增设相关信息化业务管理工作要求,同时对企业进行动态资质核查。
(四)增加培训工作要求,明确实行社会化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