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90096/2025-00012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水利局 | ||
文 号 | 淮水办〔2025〕18号 | 公开日期 | 2025-05-12 | ||
文 号 | 淮水办〔2025〕18号 | 公开日期 | 2025-05-12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水利局
2025年4月28日
2025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
2025年,淮安水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部省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建设人民满意的淮安水利。总体思路是:继续坚持“两重两强”发展总思路,即:重建设强争取,重监管强服务,为淮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重点目标是:树立“6532”目标,“6”是力争年度完成水利建设投资60亿元以上;“5”是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治理保护、行业重点领域改革等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3”是争取在承担省对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承担省水利厅行业考核、承担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等三个层面进位争先;“2”是不断增强责任心、专业性,切实提升水利系统效率效能。
一、工程建设
1.全力推进“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前瞻性,为项目立项提供依据,2025年底完成规划报告初步成果。
2.配合省厅做好江苏省防洪规划修编等,服务大运河文化带、淮河生态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加快推进市、县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实施。
3.积极推进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等重点工程建设。
4.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基本完成朱桥站、古盐河站、清安河站等年度结转工程,启动实施兴淮河闸站等工程。
5.全力配合做好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
6.做好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2025年开工准备。
7.推动一帆河、草泽河治理工程批复实施。
8.全面梳理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项目,紧扣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储备入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9.规范合理使用资金,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强化监管主体责任,督促项目(法人)单位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防汛抗旱
10.加快完成山阳泵站扩建工程、小盐河地涵泵站工程、大寨河板闸干渠闸站枢纽工程等9个“不淹不涝”城市建设项目,确保2025年汛前“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等城市排涝工程项目具备排涝运行能力。
11.落细落实河道及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管理各层级各环节责任,落细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落细落实薄弱堤段、险工险段、病险水库(闸)巡查防守责任,完善落实城市网格化助排机制。
12.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认真扎实做好汛前检查,完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管理,加快推进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
13.完善会商研判、应急响应、工程调度等措施,严格调度指令执行监督,确保强降雨应急响应发布后,涵闸泵站应开尽开、城市排涝河道水位应降尽降,加强水源调度,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和灌溉用水需求。
14.加大险工患段排查整改力度,全面排查城市下穿立交隧道、地下空间、易涝易淹区域风险隐患,落实巡堤查险工作机制,落实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做细落实特大暴雨防洪避险预案和入海水道二期等在建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安全度汛应急预案。
三、河湖治理
15.持续推动省市级河湖长责任河湖“三个清单”交办。
16.督促推动依法依规清理整治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17.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年度建成4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力争实现“城市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目标。推进淮河干流、金湖县白马湖、分淮入沂水道淮阴段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
18.在流域性河湖问题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基础上,对骨干河道问题全面起底、制定方案、推动整改。
19.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建立健全河湖健康档案,落实水域管理与保护,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衰退。洪泽区清退圈圩2.4万亩,盱眙县清退陡湖片区圈圩4.2万亩。协调金湖县完善高邮湖退圩还湖整改方案,按计划推进退圩还湖实施。
四、水资源管理
20.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2025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开展计划用水管理,细化分解县(区)和重点取用水户用水指标。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管理,落实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等工作要求。严格节水评价,开展率达到100%。
21.加强取用水、地下水监管。规范水资源论证审查,实行取水许可审批、验收、发证、延续等全过程管理。指导涟水县、淮安区完成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督促落实地下水保护责任。
22.深化用水权改革。探索推进盱眙县用水权收储,推进水权交易。持续推进“水权贷”“节水贷”绿色金融服务,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五、农村水利管理
23.建设农村生态河道430公里,高标准打造87公里省政府民生实事生态河道。
24.进一步夯实县级管护主体责任以及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农村河道管护体制机制,推动河道“管养分离”。
25.抢抓超长期国债等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续建临湖等灌区改造工程,推动渠南、周桥及竹络坝3个大型灌区尽快立项批复。
26.聚焦完善工程体系,优化供水工程布局,加快推进水厂建设、管网维修改造。实施5个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更新改造管网100公里,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27.实施2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提高水土保持率。
六、改革创新
28.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水利管理、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新机制新模式,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29.立足水利行业实际,继续实施“项目+监督”模式,紧抓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水利重点工程和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紧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争取为全市面上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实用管用、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利模式。
30.全力打造从上库到下库的“四全”管理、智能查询的数字“四制”体系、桂五—龙王山上下游联合调度的“四预”措施,水库除险、体检、维护及安全全过程实施的“四管”保障,全面完成水利部矩阵试点水库工作任务,争取树立苏北地区的示范性样板。
31.聚焦生态农业这个着力点和突破口,继续多方筹措资金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等项目,力争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业绿色发展。
七、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
3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推动总书记对江苏、对淮安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
3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和阵地管理,全力防范意识形态各类风险。立足现代化建设需要,分层分类开展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着力补齐专业短板和能力弱项。
34.推进党建引领水利业务工作发展,落实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抓管带”机制,形成“党组织发动、党员带动、群众互动”工作局面。
35.提升领导干部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点任务、推进重要工作的能力,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引领作用。
36.深化党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灵活有序、正向正能的干部队伍建设机制。
37.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政治过硬、能扛重活、敢打硬仗、善攻难关、实绩突出的干部,破除论资排辈的条条框框、阻断坐享其成的懒政思想,打破干部选任能上不能下的现状。
38.持续实施年轻干部培优成长工程,让年轻干部在吃劲岗位、难事急事中经风雨、练本领。
39.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对现行的规章制度的系统学习,特别是学习招标投标、公车使用、违规兼职取酬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40.认真分析本系统“小微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监督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原因,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
41.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围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聚焦3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突出重点、补短强弱,标本兼治、提质增效。
42.坚守“四个不发生”底线,持续做好信访隐患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加强部门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做好12345热线长效办理工作。聚焦群众反映的征迁矛盾、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联动共治,建立完善多元化解体系,营造安全和谐环境。
43.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通过技术赋能、基层服务、协同治理,构建全方位防控体系。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监测。开展网络和信息化系统安全检查,着力发现和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5年全市水利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重点工作
1.统筹谋划水利规划。完成“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总结评估,配合做好江苏省防洪规划报告修编等工作。加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宣贯执行。推进“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形成“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报告初步成果,开展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
2.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紧扣国家新一轮投资政策明确的项目安排导向和资金投向,谋划推进一批基础性、全局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市级审查工作力度,提高设计成果质量,争取项目及时上报、及早审查、及时批复。配合省厅完成省级审批项目报批工作。利用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申报契机,积极推动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库储备。
3.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加快推进淮干浮山以下段行洪区和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
4.加快病险闸站及中小河流建设。推进大中型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完成涟水县公兴河梯级闸、杰勋河梯级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盱眙县东灌区一级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淮安区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淮安市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实施张福河治理工程。启动实施一帆河(古盐河)治理工程、草泽河治理工程。
5.加快推进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指导淮阴区盐河上段区域防洪除涝治理工程、洪泽区防洪防涝工程、涟水县城区防汛排涝项目、淮安区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排涝通道)等工程建设。
6.强化计划统计工作。加大投资计划执行,重点实施民生、产业、幸福“三大水利”共13小类49项水利工程,完成全社会水利投资58亿元以上,水利重点工程投资33亿元以上。强化统计工作管理,全流程严控统计数据质量,完成水利综合年报、基建年报编制。
7.强化工程建设监督。严格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项目稽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不两直”检查等日常监管手段,依法依规查处相关建设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8.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全市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统一要求,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清查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推动相关制度、规定落地落实,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构建常见质量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9.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等重大工程质量监督,开展工程建设过程质量抽检。围绕普遍性问题,开展质量通病治理,继续落实淘汰工艺,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应用。开展质量监督技能竞赛,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创优。严格落实“举牌验收”制度,夯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抓好建设任务、竣工验收任务完成和“四全五统”专项监管、审计、转分包等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等省对市考核指标。
政策法规和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修订后的更新学习。全面落实“十四五”法治水利建设实施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市委依法治市办2025年工作计划,按计划落实《法治淮安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淮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淮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法治建设,谋划“十五五”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进领导干部现场述法工作。举办依法行政、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2.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按计划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出台《淮安市水文管理办法》《淮安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淮安市境内负责审查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权限的河湖名录》。组织开展《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实现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做好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反馈工作。
3.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按照“三清单”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及监督体系建设,开展执法监督,压紧压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质效。会同有关部门选择行业重点执法领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水利重点执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淮安市水利局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落地落实。
4.持续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水行政许可服务,继续推行“多评合一”,牵头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服务帮办,常态化创建“四最”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区域评估成果,实现新入驻项目免费使用,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为企业和群众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加强跨部门协作联动,指导市场主体及时依法办理水行政许可,打造水利政务服务品牌。
5.加强法治审查,推动依法依规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开展重大事项法治审查,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法治审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降低涉诉风险。
6.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及市委提出“三个尽可能”的工作要求,动态更新涉企执法检查清单,按规定开展行政检查报备管理,严控检查频次,推进“合并联合式”检查,探索完善“监管+服务”的执法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并推进落实。
7.开展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加强依法治水信息宣传工作。持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水法律法规、法治营商环境、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将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发掘典型案例,面向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推进“以案释法”;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巩固樱花法治文化广场和清晏园水情教育宣传基地,丰富普法互动场景,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2025年全市水利财务审计重点工作
1.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主动作为、横向联动,联合各部门,针对国家重点投入领域,结合实际情况,谋划储备对口项目,认真做好项目上报及资金支持。
2.强化预算执行,确保支出落地。全力推进2025年部门预算执行,规范及时批复并公开市直水利系统预决算数据,坚持“预算执行有计划”,第一时间分解下达年度预算执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会办、会商”等形式,盘活用好结余资金,及时疏通预算执行“堵点、难点”,有序推进年度预算执行,确保全年预算支出落实落细。
3.强化预算绩效融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此项工作纳入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2025年继续开展绩效全覆盖评价,即全市水利系统省以上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并对市直水利系统19家预算单位重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通过事前管理,持续监控,成果运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全面融合,争取圆满完成高质量考核任务。
4.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深化绩效管理。做好省以上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审核,及时下达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配合做好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核查。对2025年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确保资金落地并发挥效益。
5.配合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2月28日前,按照资产清查方案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和问题整改。3月,对清查清单予以公示,并形成清查报告。4月至5月,配合市财政局完成水利系统抽查复核工作。6月,对照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形成整改报告,建立完善资产档案。
6.坚持过紧日子。配合市财政做好市直系统坚持过紧日子情况评估,全面完成各项经费压减目标,所有项目必须细化编制预算,做到强化对项目预算的审核。
7.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全面落实市本级预算单位上线使用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的要求,坚持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8.规范操作强考核,内审工作提质效。制定年度专项财务检查计划和项目审计计划,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等财务检查工作,配合市审计局开展“同级审”,跟踪做好县区项目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审计问题清单和审计整改清单对账销号制度,确保审计问题及时“清零”,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9.加强财务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能力。举办财务审计人员培训班一期,通过专业授课,提升财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严防审计廉政风险,强化财审人员自身建设。
2025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重点工作
1.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制定下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可用水量确定,持续开展5个跨县区重点河湖水量计划管理,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完成淮阴区“四水四定”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涟水县、淮安区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
2.持续收紧“双控”指标。全面构建用水总量动态调控、用水效率对标、市场调节配置等管控机制,确保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上。
3.实施精准计量。开展农业用水计量核算试点,按照《江苏省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新建大型灌区用水精准计量示范站18个、典型小型灌区监测计量站3个。
4.严格取用水监管措施。加强取用水、地下水监管,组织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进一步规范全市取用水行为。对自备水源用水户和年使用公共供水0.6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规范用水计划核定、下达、变更和超计划累进加价执行。
5.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和用水权改革。认真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特殊情形下水量核定、取水量信息移交、计量设施规范性检查等工作。组织完成2单以上用水权交易,继续探索用水权改革,持续开展“节水贷”“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助力企业绿色转型。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
6.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市区白马湖南闸应急水源地、金湖县宝应湖银涂水源地达标建设。组织开展水源地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演练和长效管护年度评估,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7.加快推进河湖生态复苏。确定“十五五”母亲河复苏名录,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组织开展河湖及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水位(流量)确定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河湖和工程生态水位(流量)的实时监测、定期评估、预警响应等工作机制,有效保障生态水位(流量)。
8.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全面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严格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和用途管控,逐步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水井。加强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管理。指导清江浦区开展地下水储备试点,制定地下水储备方案和动用预案。
9.组织开展水效引领行动。严格用水定额在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等方面的应用,做好用水定额贯标工作。完成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改2个,开展水平衡测试50个、用水审计8个,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2项。加强节水技术推广和研究,做好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重点项目储备工作,落实好重点企业用水定额达到先进值当年减免水资源税政策。“十四五”末高耗水行业企业水效先进值占比提升至80%。
10.提升节水宣传效能。丰富节水宣传内容和形式,积极参与水利部组织的“节水中国你我同行”联合活动和第四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做好节水宣传信息报送,在省部级媒体上发表节水宣传报道10篇。组织拍摄“节水有道 电力篇”宣传片,展示淮安市文化特点和治水智慧。
2025年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程移民)重点工作
1.加快病险工程除险。抢抓汛前汛后施工“黄金期”,全力推进10座新注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槽坊等4座汛前完成竣工验收;戚湾等6座确保2025年汛前完成蓄水验收,汛期发挥工程效益,12月底前通过竣工验收。积极推动六塘河地涵、夏东泵站等中型病险闸站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纳入省级水利重点工程早日治理。
2.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强化堤防、水库、大中型闸站、小水电站等工程责任落实、巡视检查、值班值守、维修养护和观测监测。强化工程日常巡视检查和值班值守,规范开展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调度运用等工作,严格监管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社会活动。9月底前完成盱眙县簸箕湾等13座小型水库鉴定任务,12月底前完成盱眙县东灌区二级站和生态文旅区茭菱一站引河蓄水闸安全鉴定任务。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体系,做好排查、治理、监测等工作。
3.完善工程基础信息。按照部、厅工作序时要求,加快推进堤防数据核对,高质量完成堤防水闸信息核对和基础数据填报,通过省平台实现市县共享共用,形成全市堤防水闸工程名录及信息数据“一数一源”,全面支撑防汛工作。
4.扎实做好维修养护。2025年中央已下达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资金654万元,盱眙县、洪泽区、淮阴区等三县区强化中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汛前完成工程建设,12月底前竣工并全额支付;抓紧实施2025年度省、市维修养护项目,其中影响安全度汛的汛前完成,其余项目年底前基本完成,且支付进度超过80%。
5.加快工程精密监测。2025年汛前全面完成龙王山等4座中型水库和八仙台、新河等17座小型水库,以及东偏泓闸等11座大中型闸站监测设施完善项目,持续推进大中型闸站安全监测设施增设完善,落实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措施,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推动堤防自动化监测设施建设,试点实施金湖县入江水道堤防自动化变形监测和渗流观测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堤防全要素和管理全过程智能感知能力。
6.强化水库管理提升。强化库区及管理范围出租经营、违法建设巡查、监管和整治。2025年4月底前需完成5座中型水库库容曲线复核、编制复核报告、修订调度规程(方案)。12月底前全面完成桂五水库“水利部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水库”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并通过部、厅认定。同时,积极配合省厅推进完成4座中型水库和6座重要小型水库(坝高15米以上)矩阵建设。
7.强化后扶工作推进。各县区6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直补资金发放人数动态核定,积极稳妥化解水库移民信访矛盾。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建设要对照年度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上半年开工率要达到60%以上,年底12项中央、省移民后扶项目完工率、资金拨付率均达到80%目标,其中列入省政府涉水年度任务重点考核的3个项目必须12月底前完工。
8.提升运管队伍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堤防、水库、闸站运管人员和白蚁防治人员培训,提升运管人员素质。举办全市泵站运行工实操技能培训班。积极运用国内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以新质生产力推动运行管理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全市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
1.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巩固“两河两湖”排查整治成果,高效整改省级下达的流域性河湖问题清单,指导县区推动骨干河道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整治。积极探索河湖管理、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新模式,规范问题处置流程,实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
2.严格涉水项目全过程监管。遵循“确有必要,确保安全、不可避让”原则,严格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涉水建设项目评估、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围绕在建涉河项目,制定监管计划,落实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完善涉河监管全周期档案建设,补强监管短板。完善河湖管理信息,推动骨干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区和涉河建设项目信息上图入库,审批项目信息全部纳入省级数据库管理。
3.紧盯涉河湖重大问题整改。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重大河湖问题整改,积极推动滞洪区化工项目审计问题整改。务实推进退圩还湖,全面梳理白马湖、高邮湖、宝应湖、洪泽湖清退圈圩现状,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2024年土地变更数据,形成调查成果,推动高邮湖、宝应湖、白马湖退圩还湖规划(实施方案)修编。稳妥有序推动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实施,清退历史圈圩6.26万亩,持续提升湖泊调蓄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4.健全河湖基础数据档案。检视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纠正漏划、错划等划界问题,逐步完善规模以上河道划界成果。对新(改、扩)建水利工程,依法依规调整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强化河湖水域监测评估,完成水利部及省水利厅下达的重点河湖水域监测评估任务和水域面积遥感变化点核查,按期将评价结果录入河湖长制信息系统,确保完成年度水普河湖名录100%评价任务目标。摸清采砂资源底数,配合做好《淮河流域采砂规划(2026-2030)》修编,开展境内河湖砂石资源储量和利用评估,探索河湖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5.推进河湖保护和生态复苏。开展大运河等岸线利用情况复核及评估,巩固河湖岸线清理整治成果。严格大运河岸线功能区准入管理,持续提升河湖水域岸线面貌。强化洪泽湖蓝藻应急防控,督促指导县区做好湖泛巡查、蓝藻及水草打捞、调水引流等相关工作。加强水利风景区管理,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水文化相关工作。
6.强化河湖采砂监管。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公布河湖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落实河湖采砂巡查责任,按照市每月两次、有采砂任务的县(区)每周两次的要求,开展河湖采砂巡查,进一步巩固我市禁采成果。
2025年全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重点工作
1.开展“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五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塘坝除险加固和水土保持发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新时期农村水利发展。
2.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顺应灌区水资源约束增强、精准高效供水需求提升、灌区功能拓展和水利科技进步等新形势,加快推进灌区项目,实施临湖等灌区改造工程。统筹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建设,建设从渠首到田间的完整工程体系,有效解决“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整治灌溉薄弱片。
3.加强农村生态河道建管。全年计划新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430公里,高标准打造87公里省政府民生实事生态河道,持续提升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聚焦管护水平提升,进一步夯实县区管护主体责任以及镇街属地管理职责,落实河长制。用好市级管护奖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优化供水工程布局,实施金湖县、盱眙县、涟水县、淮安区、清江浦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新建水厂1座,更新改造管网100公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用好中央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现城乡供水管理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运行管护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农村供水管理和服务水平。
5.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程建设管理及用水管理等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改革常态长效机制,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加强农业用水计量管理,规范水费征收,提升管护质效,确保改革面积、种植结构、计量单元、用水单位、管护组织全覆盖。
6.依法强化水土流失监管。抓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醒制度,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联动审批机制,通过项目信息定期推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网联办等举措,推动全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合规率达90%以上。加强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整改销号调度,2024年查处项目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2025年查处项目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销号。
7.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洪泽区浔河王庄、盱眙县王庄小流域治理工程,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围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覆盖率不低于36%目标,创成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8个以上。摸清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现状,充分挖掘区域内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发展潜力,上半年形成目录清单,年内至少完成一笔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
2025年全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1.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职能,统筹服务好市级河湖长巡河治河,强化市级河湖长助理及联络员单位协作机制,推进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推进省市级河湖长交办任务落实。适时更新调整市级河湖长,河湖长行政助理、技术助理及联络员单位信息,做好省市级河湖长制公示牌更新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河湖长和河长办人员培训,提升各级河湖长履职效能。
2.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深化落实“河长制+检长制”,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将议事协调、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相结合,逐步构建跨系统、全链条、高效能的监管执法体系,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3.强化省市“三个清单”管理。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市级河湖长责任河湖重点问题库,抓好省市级河湖长责任河湖“三个清单”任务落实,通过责任清单化、任务项目化、管护常态化,压实相关部门、地区履职尽责,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任务。
4.加大幸福河湖建设力度。推动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年度建设幸福河湖49条(个),推动建成区河道基本建成幸福河湖。推进分淮入沂淮阴区段和白马湖金湖片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指导盱眙县做好淮河干流淮河流域幸福河湖现场复核工作。
2025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对标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合力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
2.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和消防安全员“两支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和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并实施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细化落实2025年重点任务,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电气焊)作业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等专项行动。
4.强化安全风险全链条管控。贯彻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对照《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因地制宜全面构建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强化各专业领域针对性服务指导。
5.深化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紧扣工程运行安全、度汛安全、工程管理范围巡查、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施工建设安全等10个方面,着力抓好“10项安全规范”“10项排查整改”,每月动态建立内容清单、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形成规范化、常态化整改机制。
6.强化信息化安全监管。充分运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用户更新管理、信息实时填报等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形势,强化信息化监测预警,做好差异化监管指导。
7.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宣教活动,分级开展水利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学时要求分层分类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统一培训范围,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和疏散逃生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保障措施准备工作,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1.精准开展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江苏、淮安和水利的发展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和省市委重点改革任务,全面梳理我局细化落实情况,探索建立责任清、情况准、可量化的监督台账,强化对账监督、精准监督,推动党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党支部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等关键重点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对党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干部政治言行。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开展好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下级“一把手”政治谈话,常态长效传递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压紧压实。
3.深化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做实财务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等职能监督,优化提升招投标信息分析研判系统,进一步深化监督体系试点工作成果运用。综合运用谈话监督、走访调研、列席组织生活会、处置问题线索、配合开展巡察等方法,查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的监督工作闭环。
4.持续推进集中整治。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认真开展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采购第三方服务专项治理和全市农民用水者协会经费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5.加强常态监督检查。紧盯敏感节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聚焦工程建设全过程以及制度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经费管理、行政审批等环节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监督,进一步压缩权力任性空间和自由裁量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制度漏洞。
6.持续纠治“四风”问题。紧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利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
7.精准规范执纪问责。严肃精准慎重执纪问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激励党员干部实干担当。坚持抓早抓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及时规范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做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彰显执纪温度。
8.持续改进机关作风。扎实开展“清风净水 提效赋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认真落实效率效能提升八项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四不四要”理念,推动机关工作节奏更快、工作更细、作风更实、效果更好。
9.推进廉洁机关建设。聚焦“清风净水”廉洁文化建设,打造“水利廉洁文化矩阵”,优化提升“一室一廊一基地多点”,弘扬廉洁文化,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围绕“清风净水”廉洁文化品牌,以“一把手”、青年干部、家庭家风和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打好教育组合拳,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洁为美”的良好氛围。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助力筑牢家庭廉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