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014290096/2025-00045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水利局 | ||
| 文 号 | 淮水规〔2025〕1号 | 公开日期 | 2025-12-30 | ||
| 文 号 | 淮水规〔2025〕1号 | 公开日期 | 2025-12-30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公布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湖名录的通知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各县(区)水利(水务、农水)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局:
根据《关于明确由淮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试行)的通知》(水利部水规计〔2009〕144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水规〔2024〕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执行情况,我局对《淮安市境内审查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权限划分名录(试行)》(淮水基〔2015〕85号)进行了修订。对于未列入名录的跨县一般河道,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时需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审批权限在市级的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已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再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许可手续。现将修订后的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湖名录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24日。
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湖名录.docx
淮安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