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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96/2026-00011 发布机构 淮安市水利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5-29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5-29 失效日期
名  称 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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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6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水利局

2026年3月23日



2026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

 

2026年,淮安水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部省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建设人民满意的淮安水利。

一、工程建设

1.积极推进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盱眙县境内)、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

2.推进流域及区域治理、维护应急、灌区改造、农村生态河道、农村供水、水土保持、塘坝除险加固、城市水利、生态修复、移民扶持等42项水利工程。

3.加快病险工程消险,积极推动六塘河地涵、夏东泵站等中型病险闸站除险加固前期工作。

4.持续加大政策、项目、资金向上争取力度。

5.做好江苏省淮河流域运河沿线区排涝工程、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前期工作。

6.实施黄河故道险工治理、草泽河治理;推动一帆河治理工程批复实施;谋划渠北区治理工程。

二、防汛抗旱

7.持续推进“不淹不涝”城市建设,不断强化市县区(园区)两级协同、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举的“2+2”工作模式。

8.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发现问题限期销号清零。

9.全面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

10.加强市县两级防汛抢险能力建设,做好协同演练和技能培训。

11.科学预置防汛物资装备,优化储备地点和调运方案。

三、河湖治理

12.紧盯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各类河湖问题排查整治,加大幸福河湖建设力度。

13.完成国家审计署交办的滞洪区化工企业整改、水利部“回头看”图斑复核处置年度任务。

14.强化涉河建设事前服务、事(中)后监管,完成京沪高速改扩建等一批重大工程涉水内容验收。

15.做好华东局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甘泉圩违法养殖等问题整改销号。

16.严格涉河项目审批服务,依法依规出具空间管控等涉河意见。

17.保持向上对接力度和频度,服务G25长深高速桥改建等重大项目洪评落地。

18.积极做好维桥河申报水利部幸福河湖项目。

19.统筹做好境内南水北调水源安全保障。

20.完成《金湖县高邮湖退圩还湖规划》修编。

21.推动洪泽湖、高邮湖、宝应湖等退圩还湖工程实施。

四、水资源管理

22.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六条路径”,继续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取用水、水源地、监测计量等规范化建设。

23.持续推进用水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改革创新。

24.更新用水单位地理信息、生产工艺、用水环节和用水水平等信息,完善用水大户水效数据库。

25.实施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水效提升项目,积极推广“节水医院”等专业化服务。

26.加强“水权贷”“节水贷”等绿色金融政策宣传,精准对接用水户服务需求。

五、农村水利管理

27.坚持系统思维、水岸同治、水绿相融,推进纳入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河道整治,高标准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8.优化供水工程布局,续建涟水县第三水厂、淮安区小型引调水工程,更新改造管网。

29.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盱眙县马桥、淮阴区毛湖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30.接续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助力美丽乡村建设,2026年覆盖率达到40%。

31.积极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南水北调工程补助)投入片区骨干河道整治,梳理盘活各类结余、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河道治理、维修及管护。

六、水利工程管护

32.抓实工程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堤防、水库、大中型闸站等工程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运行责任制。

3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六化”机制,通过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通过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建设夯实主体责任。

34.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切实做好巡视检查、值班值守、维修养护、观测监测等工作。

七、法治水利建设

35.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

36.持续推动规范涉水审批和涉企行政执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37.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机制,推行跨部门、跨行业联合监督,推动“合并联合式”行政执法检查。

八、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

38.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总书记对江苏、对淮安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

39.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和阵地管理,全力防范意识形态各类风险。立足现代化建设需要,分层分类开展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着力补齐专业短板和能力弱项。

40.推进党建引领水利业务工作发展,落实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抓管带”机制,形成“党组织发动、党员带动、群众互动”工作局面。

41.提升领导干部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点任务、推进重要工作的能力,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引领作用。

42.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教育引导广大水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3.依托警示教育室、廉政文化长廊等廉洁教育矩阵,强化教育引导,深入开展纪法教育、警示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项目一线人员的廉政教育。

44.强化制度约束和权力监督,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安排、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前移。

45.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干部队伍,为淮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铁的纪律保障。

2026年全市水利重点工作

 

一、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重点工作

1.统筹谋划水利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及报批。落实省水利厅相关会议精神及规划安排,配合做好淮河流域防洪规划及江苏省防洪规划报告修编等工作;配合完成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后续治理方案。加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宣贯执行。完成江苏省骨干河道(淮安市境内)行洪(过流)能力复核工作。

2.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做好江苏省淮河流域运河沿线区排涝工程、江苏省淮河流域里下河腹部区排涝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相关工作。推动一帆河治理工程可研编制报批,完成初步设计编制。谋划渠北区排涝工程。紧扣国家新一轮投资政策明确的项目安排导向和资金投向,积极储备“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和专项债项目。

3.推进在建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等工程建设。推进淮阴区张福河治理、金湖县草泽河治理、涟水县淮安区黄河故道险工治理工程建设。从严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尽量减少一般变更;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督查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维护其合法权益。

4.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开展工程建设过程质量抽检。围绕普遍性问题,开展质量通病治理,继续落实淘汰工艺、设备和材料,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应用。开展质量监督技能竞赛,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创优。严格落实“举牌验收”制度,夯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四全五统”专项监管,不断降低质量问题发生率。

5.积极强化向上争取工作。统筹谋划2026年度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安排意见,实施42项水利工程,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7亿元以上。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和汇报协调力度,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动态,与省水利厅、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充分沟通对接,完成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年度目标任务。

6.强化全社会水利统计工作。加强投资计划执行,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强化统计工作管理,全流程严控统计数据质量,完成水利综合年报、基建年报编制。积极做好全社会涉水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及时与市住建、交通、资规、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县区水利部门对接沟通,做到应统尽统。

7.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按照省、市关于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要求,持续动态开展招投标项目问题排查整改,通过水利招标投标分析研判系统和“淮上清风·交易云哨”系统,及时发现问题,整治违规违法犯罪。强化招投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监督工作,降低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率。

8.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完成竣工验收和质量考核年度任务,开展水利工程稽察、综合检查、“四不两直”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水利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等行政许可事项。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扬尘管控、农民工工资专项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全流程监督。

二、防汛抗旱重点工作

1.加强防汛抗旱组织管理。更新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分指挥部“1+7”成员等相关名单。提请市政府专题部署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召开全市防办主任会议。开展全市县乡级防汛指挥长培训,充实完善防汛抢险队伍并组织防汛抢险队员培训。

2.深入开展防汛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对127座水库、920公里流域性堤防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城市河道堵点、泵站痛点、管网难点及桥下、涵(闸)下、路下等“三点三下”薄弱环节,形成风险底图底册,并逐一消险除患。

3.加快推进防汛重点工程。实施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增补项目,协同住建部门完成8个道路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推动涟水县城区防汛排涝项目一期工程、淮安区新一支大沟排水管涵改造、盱眙县蛤滩防渗墙封闭应急处置工程等项目实施,推动实施中央、省市防汛应急项目13个。

4.加强防汛检查统筹。督促市防指成员单位强化公路、电力、通信、管网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厂矿企业、地质灾害点、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工作检查。

5.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进一步组织修订完善2026年度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洪涝与水量调度方案、城区水利工程调度方案等;配合省厅更新三河闸及淮河入江水道等流域性行洪河道的洪水调度预警机制。指导盱眙县修订完善5座中型水库调度预警机制。组织开展“使命-2026”防汛抢险合成演练,督促指导县区年度防汛预案演练工作。

6.着力提升防汛物资管理水平。推动市防汛物资西仓库纳入全省区域防汛物资储备点,推动市防汛物资西仓库调运通道等仓库基础设施建设。落实2026年度防汛物资增储采购,加强淮干、主城区等重点部位防汛物资增储,更新市、县区(园区)物资储备“一张图一张表”。强化39台套市级防汛机泵前置各区(园区)运维督查。

7.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配合气象、水文部门加强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防汛态势感知能力建设,实施积涝点监测新增项目,新增30-35处易积易涝监测点位。

8.强化城市安全度汛。制定移动泵车、临时机泵前置方案,落实道路、社区助排网格员,组织协查组开展一线督导服务,雨后及时复盘。

9.强化水库塘坝、堤防和蓄滞洪区、低洼圩区安全度汛。强化堤坝巡查排险,落实超警河段、险工险段24小时巡查值守。

10.做好调度服务。配合做好高亢地区、灌区尾部、国省考断面及生态河道补水调水。强化水利行业内外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督导。

11.抓好汛后体系能力建设。通过汛后复盘,持续推进工程、调度、预案、应急和组织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防台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

12.做好盱眙抽水蓄能电站招商帮办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市委依法治市办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落实“十五五”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水利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贯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2.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开展《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和《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废止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严格履行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持续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做好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反馈工作。

3.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落实“府检联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强执法协作,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和检察公益诉讼。开展河湖采砂管理。

4.持续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坚持“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及“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政策措施,常态化创建“四最”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水行政许可“多评合一”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区域评估范围延伸,简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内容与形式,巩固减负成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综合查一次”。加强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监管。加强跨部门协作联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打造水利政务服务品牌。

5.加强法治审查,规范行政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开展重大事项法治审查,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落实法律顾问统筹管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法治审查,推进行政案件调处工作,降低涉诉风险。

6.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年度计划制度,严格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机制,推行跨部门、跨行业联合监督,推动“合并联合式”行政执法检查。

7.开展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贯彻执行《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依法治水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水法律法规、法治营商环境、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巩固樱花园和清晏园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丰富普法互动场景,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8.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相关工作。深入推进水事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按要求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四、财务审计重点工作

1.强化预算绩效融合,筑牢资金效益底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把此项工作纳入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严格执行零基预算与绩效全覆盖要求,并对预算绩效全流程管控。做好省以上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审核,及时下达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配合做好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核查。2026年将继续开展全市水利系统省以上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市直水利系统19家预算单位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通过事前管理,持续监控,成果运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全面融合,争取圆满完成高质量考核任务。

2.从严审计监督,防范财务运行风险。一是审计全覆盖与重点穿透,统筹好内部审计与专项检查,实现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审计全覆盖,同时聚焦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二是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建立审计问题清单化、台账式、销号制管理,明确整改责任、时限与标准;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完善制度流程,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虚假整改、拖延整改。

3. 规范日常管理,夯实财务工作基础。一是全力推进2026年部门预算执行,及时批复并公开市直水利系统预决算数据,坚持“预算执行有计划”,第一时间分解下达年度预算执行任务,严格预算执行管控,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配合市财政做好各项经费压减目标,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三是制度建设与队伍能力提升。拟举办一期财务审计人员培训班,通过专业授课、实地学习等方式提升财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严防审计廉政风险,推动全市水利财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      

五、水资源管理和节水重点工作

1.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根据国家、省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要求,制定我市考核实施方案并做好落实。完成市可用水量确定,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持续推进水资源等规范化管理提档升级。

2.持续收紧“双控”指标。根据省要求,制定市“十五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对连续三年实际取水量低于许可量80%的取用水户,延续时进行合理核减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推进再生水在线监测计量,分水源分用途统计利用量。

3.严格取用水监管。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质量和取水许可审批情况自查,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验收、发证、延续全过程管理,规范取水许可审批与监管。加强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持续做好违规取用水问题排查整改。

4.加强取用水精准计量。按照省水利厅部署要求,完成盱眙、金湖、洪泽等淮河干流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重点项目,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到报率95%以上,非农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异常率控制在10%以下。持续做好用水统计和总量核算工作。

5.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市区城南水厂扩建工程、金湖县宝应湖银涂水源地达标建设。组织开展水源地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演练、管理和保护年度评估,动态维护水源地“一源一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6.加快推进河湖生态复苏。推进废黄河(杨庄闸以下淮安段)母亲河复苏行动。强化水量调度、研判会商等措施,建立健全生态水位(流量)预警与响应机制,实行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年度考核,有效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流量)。

7.加强地下水保护治理。严格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和用途管控,强化“双控”指标监管。加强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管理。指导相关县区开展地下水储备试点,制定地下水储备方案和动用预案。

8.实施水效引领行动。对已完成水效提升项目成效进行抽查。在电力生产、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诊断,完成2个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水效提升项目。调整更新《市级重点监控单位名录》,开展“节水课程进党校”活动,打造特色宣传品牌。

9.推进节水产业发展。推动淮安智节高耗水行业节水科技创新中心发挥实效。积极申报国家节水先进成熟适用技术、江苏省先进节水设备和技术。组织全市用水单位和节水产业主体参加全省节水技术推介活动。实施2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10.深化水资源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探索用水权储备调节制度。完成2单以上用水权交易,持续开展“节水贷”“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助力企业绿色转型。组织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

六、工程运行管理(工程移民)重点工作

1.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堤防、水库、大中型闸站等工程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汛前逐一落实水库防汛和安全管理“四个责任人”、流域性堤防和大中型闸站“四个责任人”,汛期抓好责任人履职尽责。

2.抓好日常运行管理。强化堤防、水库、大中型闸站、小水电站巡视检查、值班值守、维修养护、观测监测、白蚁防治等工作。落实水库、大中型闸站工程“到期即鉴”的安全鉴定要求,4月底前完成金湖县新河水库等3座小型水库和清江浦区越河泵站安全鉴定。

3.扎实开展年度维养。2026年中央已下达盱眙县、洪泽区、淮阴区等三县区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资金600万元,要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汛前完成工程建设,12月底前竣工并支付进度超过70%;抓紧实施省、市维修养护项目,其中影响安全度汛的汛前完成,其余项目年底前基本完成,且支付进度超过80%。

4.加快病险工程消险。积极推动六塘河地涵、夏东泵站等中型病险闸站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纳入省级水利重点工程早日治理。积极向上争取水库清淤项目资金政策,争取更好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5.加强社会活动监管。切实加强水库、闸站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社会活动监管,落实巡视检查、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强化库区及管理范围出租经营、违法建设巡查、监管和整治,加强承包养殖水库水质日常监测,有序推动水库耕地问题整改。

6.推进工程数智提升。强化盱眙县桂五水库水利部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成果应用,汛前完成金湖县入江水道智能堤防省级试点项目建设。充分运用中小型水库和大中型闸站安全监测设施,持续加强工程监测数据分析,落实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保障,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7.过细工程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六化”机制,组织修订完善工程调度运用规程(方案)、工程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险工险段防御预案等。会同防汛部门指导县区健全完善河湖堤防巡堤查险机制,强化病险工程限制运用。

8.强化后扶工作推进。2026年6月底前组织各县区完成下一年度直补资金发放人数动态核定。全力抓好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建设推进,2026年3月底前完成2025年第二批后扶项目和中央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重点项目建设。

9.提高运管队伍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堤防、水库、闸站运管人员和白蚁防治人员培训,认真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泵站运行工、水工监测工、河道修防工等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提升运管人员素质。

七、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水利部及省水利厅下达河湖、滞洪区问题图斑核查整治,完成水利部下达河湖库遥感图斑“回头看”核查任务并推动整改。推动骨干河道和省名录湖泊存量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流域性及骨干河湖问题处置流程,强化管理、执法、河长交办与公益诉讼衔接,逐步构建权责清晰、衔接顺畅、整治高效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确保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

2.紧盯涉河湖重大问题整改。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重大河湖问题整改,推动大运河涉水项目整治,加快运河存量问题整改。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不稳定耕地整改,深入排查、精准识别、分类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行洪的不稳定耕地和影响防洪库容运行的耕地问题。

3.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推进岸线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涉河建设项目依法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补偿工程“三同时”管理。积极支持水上运动和户外运动,服务支撑高速公路、高铁、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岸滩生态治理、公共体育设施等民生工程。启动新一轮河湖健康评价,有序开展河湖保护规划评估和水域面积监测,协同推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修订和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4.稳步推进重点河湖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洪泽湖系统治理,推进洪泽湖退圩还湖,6月底前完成125平方千米退圩还湖任务,12月底前再完成10.33平方千米退圩还湖任务,开展陡湖环湖绿道项目等生态廊道建设。加快高邮湖退圩还湖,推动完成退圩还湖规划修编,实施退圩还湖剩余任务的20%。强化洪泽湖蓝藻应急防控,督促指导县区做好湖泛巡查、蓝藻及水草打捞、调水引流等相关工作。加强水利风景区管理,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水文化相关工作。

八、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重点工作

1.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强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系统衔接,实施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年底前完成渠首泵站工程。大力推进已建灌区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十四五”期间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加强灌区管护与生态农业融合发展,完善试验单元用水计量体系,协同推进农田退水回用工程建设,有效促进农业节水增效。进一步强化灌区项目储备,为“十五五”灌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2.加强农村河道治理管护。坚持水岸同治、系统治理,推进农村河道整治,高标准完成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部署的7条农村河湖库管护攻坚任务,持续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夯实县(区)、镇(街)、村(居)三级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制度优势,推动农村河道基层河长履职尽责。

3.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80公里,续建涟水县第三水厂。金湖县第三水厂年底前启用,淮安区小型引调水工程上半年完成全线34公里管道建设并投入使用。管好用好中央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改善群众用水条件。深化巩固农村供水专项整治成果,提升县域统管改革成效,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运行管护。

4.强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管。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淮阴区毛湖、盱眙县马桥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3月底前全面开工,力争上半年基本完工。完成陶闸、田家坝等小流域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持续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026年覆盖率达到40%左右。深入挖掘小流域综合治理附加价值,推动“水保+文旅”项目开发,实现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持续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醒制度,进一步简化报告表内容,推动方案审批合规率达90%以上。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监测、监理、设施验收等情况。

5.系统实施塘坝除险加固。围绕提升塘坝防洪抗旱能力和水资源调蓄保障水平,启动实施病险塘坝除险加固。开展塘坝风险评估与安全鉴定,完成盱眙县塘坝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全年完成陆港大坝、张北小坝除险加固任务,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塘坝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管护主体与经费,严格塘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制度,推动塘坝风险管控常态化,保障农业灌溉和防洪安全。

九、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1.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职能,服务省市级河湖长巡河治河,强化市级河湖长助理及联络员单位协作机制,推进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推进省市级河湖长交办任务落实。适时更新调整市级河湖长,河湖长行政助理、技术助理及联络员单位信息,做好省市级河湖长制公示牌更新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河湖长和河长办人员培训,提升各级河湖长履职效能。

2.深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立足于不打破现行管理体制、不改变部门(单位)职责分工、不替代部门(单位)“三定”职责,严格执行“巡查管理—行政执法—河长交办—公益诉讼”河湖问题处置流程,进一步明确“河长管总、河长办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深化落实“河长制+检长制”,将议事协调、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相结合,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3.强化河湖问题库管理。以问题为导向,汇总各渠道推送的河湖问题,不断完善河湖重点问题库,重点抓好省市级河湖长责任河湖“三个清单”任务落实,通过责任清单化、任务项目化、管护常态化,督促相关部门、地区履职尽责。

4.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坚持系统思维、水岸同治、水绿相融,推进纳入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的7条河道整治,高标准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村河道面貌持续向好。

5.加大幸福河湖建设力度。推动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年度建设幸福河湖16条(个)。推进清江浦区古运河申报建设淮河流域幸福河湖,推动二河、白马湖建成淮河流域幸福河湖。指导盱眙维桥河申报建设水利部幸福河湖。

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题,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分析研判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2.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3.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推进安全监管“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构建全覆盖监管责任体系,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强化数智转型和科技创新。推进主体责任“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落实“四个清单”和“一岗一页”,强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4.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危化品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隐患类比排查整治,落实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5.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突出抓好危险性较大工程现场安全和生活区消防安全,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水利工程运行方面,加强安全巡视检查和观测监测,科学调度水工程,推进病险工程消险。工程管理范围内社会安全方面,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设施,加强监控巡查。消防安全方面,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

6.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质效。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体系化推进、系统化提升,全面落实“查找要全、研判要准、预警要早、防范要实、处置要快、责任要严”要求。充分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主动报告安全风险。

7.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宣教活动,分级开展监管人员教育培训,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工第一课”“班前班后5分钟”安全教育,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1.深化政治监督,保障政令通畅。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江苏、对淮安和对水利的发展要求,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重大战略部署,围绕省市有关会议决策部署和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国之大者”,建立年度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在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和重要改革推进中跟进监督,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

2.加强政治建设,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局党委会和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为主要阵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以近年来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3.坚持纠树并举,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创造出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推动淮安水利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4.压实监督责任,提升治理效能。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力量,强化纪检与审计、财务等监督力量的贯通协同,提升监督合力。联合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继续开展淮河入海水道二期专项监督,多渠道强化监督监管,切实防范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推进廉洁工程建设。

5.紧盯重点领域,推进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继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抓实具有行业特色的“小切口”专项整治,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一批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6.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清除腐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整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紧抓“一把手”、青年职工、干部家庭等重点群体,用好水利廉政教育矩阵,开展“清风净水”廉政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建立健全机制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