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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31家温泉店非法取水
时间:2022-08-01    来源:淮安市水利局

案情摘要:2010年以来,湖南省安仁县龙海镇万田村31家温泉经营场所在未申领取水许可证、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钻井取用地热水,开展温泉经营活动,导致附近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出现塌陷沉降问题。

2021年4月初,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安仁县院)接到群众举报后,经现场走访勘验、调取执法材料、询问相关人员,查明该县龙海镇万田村有村民非法取水用于温泉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有关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规定,破坏了地质生态环境,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4月29日,安仁县院向安仁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制止龙海镇万田村31家温泉店非法取水破坏地热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对辖区内非法取水现象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加大对依法取水用水的宣传引导力度。

处理结果:根据检察建议,安仁县水利局积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督促31家温泉店修复被破坏的水渠、农田等。目前安仁县龙海镇万田村涉案的31家非法取水温泉店在当地水利部门的督促下已全部关闭,非法取水设施已完全拆除,被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已全部恢复种植条件,相关问题得到全面系统治理。

评析意见:本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及公益诉讼等方面法律规定,以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共治共管,促进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同履职、系统整治,有力打击和震慑非法取用地热水行为,推动对违法取水、非法经营、乱占耕地等问题的综合治理,增强了社会共同保护水资源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