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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顺河洞水电站退出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3-01-30    来源:淮安市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等四部委关于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的统一部署和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苏水运管〔2022〕4号)的具体要求,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27日印发《清江浦区顺河洞水电站清理整改(退出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水运管〔2022〕34号),批准清江浦区顺河洞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

清江浦区顺河洞水电站退出工作实施完成后,淮安市水利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月11日组织召开了复核验收会议,会议一致认为,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完成文件批复的拆除顺河洞水电站工程,同意通过顺河洞水电站退出工作复核验收。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清江浦区顺河洞水电站退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淮安市水利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