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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3-08    来源:淮安市水利局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法治水利工作重点,积极推行“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深化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强化水利行政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淮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根据省市法治政府、法治水利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制定出台《2022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将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和水平。

(二)稳步推进,立法制规工作持续开展

根据淮安市人大立法工作的综合布局和全面统筹,做好《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开展后评估,提出三种修订方案;配合办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等20余件法律法规立法调研、意见征集及修改工作。

(三)严谨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愈加严格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依据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后评估、责任追究等

制度;二是加大智库运用力度。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规范聘用法律顾问,加强法律顾问单位考核管理。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水利法规制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涉水事项法律风险得到有效规避;三是严格规范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组织参加市合法性审核业务培训班,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

(四)适应形势,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更加多样

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我局对宣传形式内容作了调整。一是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结合第30届“世界水日”、第35届“中国水周”,以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淮安第12届水文化周宣传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通过网络、社区等渠道进行宣传,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了解,达到预期宣传效果;二是进行法治文化长廊修缮。结合相关水事法律法规的修改与颁布实施,更新法治文化长廊宣传内容,扩大群众对法治水利及水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业务暨技能竞赛培训班。邀请省水政监察总队专家授课,围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水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现场勘验实操等内容进行权威解读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五)深入研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2年,我局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努力把审批服务做到最优、最简、最高效。一是扎实推进简政放权。综合运用直接审批、委托审批等方式,依法向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赋予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9个涉水管理事项审批权限。统一协调市权范围内水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系列制度的基础上,为“守法、守规、守信”企业量身定制“101%服务升级版”,适时提供容缺办理、预约延时、“三重”项目绿色通道、EMS邮寄送达等特色服务,最大限度靠前服务企业、方便群众;三是不断创新审批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利用土地划拨或出让完成前的准备时间,加强与其他部门业务协同,同步落实项目开工前应具备的各项建设条件和管控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我局政务服务窗口连续三季度获得“优胜服务窗口”称号,收到服务对象感谢信2封、锦旗1面。

(六)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出台《淮安市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努力实现巡察发现问题能力持续提升、依法解决问题能力持续提升、水事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提升、“双标”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为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年组织开展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抽查结果及时公布。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抽查活动;三是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通过自查、互查、专家点评的方式对全市水利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评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四是扎实做好法治督察迎检工作。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组检查要求及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任务要点,认真准备、完善细化迎检工作台账和汇报材料,相关工作得到督察组高度认可。五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

制定《2022年市水利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年度共开展专题学习21次,其中集中学习12次,研讨交流6次,辅导报告3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重要法律和党内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谋划法治水利建设年度工作

统筹规划2022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重点工作,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安排,大力推进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各项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成效。

(三)扎实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

进一步健全党委依法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水利建设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将法治水利建设列入重要议题,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落实党员干部全员普法、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离任交接、关爱提醒、诫勉谈话等制度。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仍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巡查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需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各类水事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不够强大,还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水利建设的工作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审批许可事项办事效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行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加强涉水事务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涉河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做好执法检查数据维护与记录报送。

(二)加强水利重点领域立法规划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加强江河湖泊保护、水资源保护等领域,主动补齐法规制度短板,提升行业立法质量,完善优化水法规制度体系。根据立法规划安排,持续做好《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调研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骨干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的执法巡查能力。统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规定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四)加强水法治文化宣传引导

积极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规定,适时组织开展水法规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单位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水利建设宣传力度。

 

 

 

淮安市水利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