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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第二次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4    来源:淮安市水利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淮协调办发〔2021〕27号)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提醒函》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第二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人员

1.检查时间:2023年9月18日。

2.检查人员:检查组由行政监督人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专家及特邀专家组成,检查组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2023年1月1日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省、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检查内容:重点抓住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议答复等关键环节,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等。

三、检查频次和比例

双随机检查比例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10%,且抽查的项目中近一年内开展招标项目的比例不低于40%。

四、检查方式

依托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智能化管理系统,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被抽查的项目需提供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履约担保、中标合同等相关文件或档案资料。

五、结果处理和公开

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按规定进行整改或处理,同时做好跟踪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和相关处理决定在本部门网站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

 

 

 


                              淮安市水利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