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8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市委有关部署安排,主动担起责任,从严从实抓整改。
一是高站位认领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直接抓手,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自觉。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及时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党委会,部署研究问题整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二是全链条压实责任。局主要领导负总责,5名班子成员按分管范围,落实职能处室(单位)整改职责,全面压实责任。
三是硬举措推动整改。逐项剖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围绕面上共性问题,以专项整治形式开展集中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
四是重长效健全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见长效、管长远的机制制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节水理念还不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我局节水宣传活动被全国节水办表彰为优秀活动,涟水炎黄职业技术学院荣获“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全国优秀组织单位。完成淮安区渠北灌区2021年度工程等4项“十四五”期间实施的灌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淮涟、渠北及临湖灌区2023年度建设任务,灌溉保证率提高到85%,年节水1076.5万方。二是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编制完成《淮安市取水许可总量研判和压减实施方案》。三是运用省水利厅“苏灌通”系统,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落实按方收费,计量设施控制面积实现改革面积全覆盖;农业用水量分解到户,农业水费实行按方收费。四是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时,严格论证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政策符合性及利用规模、方式、对象等的合理性。2024年市直五部门联合下发市管用水户用水计划,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用水计划。五是举办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非常规水源利用典型对策,解读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举办2023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培训班,邀请专家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进行授课。
3.关于“水域保护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托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强化全市河湖长效管理和保护,2023年度河湖保护专项整治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印发出台《淮安市水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试行)》,全力推进县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三是强化水域管理保护,落实市级水域管理与保护预算经费,推进水普名录工作。
4.关于“灌区改造投入还需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申报灌区改造国债项目,2023年四季度共申报27个灌区改造项目,申报投资需求27.735亿元。清水坝、临湖、运西、官塘、官滩5个大中型灌区改造国债项目获上级批复,总投资4.1亿元,2024年已全面开工建设。强化“十四五”后期年度及“十五五”时期灌区项目储备,完成6个大型灌区总体可研及11个中型灌区立项建议报告编制并报送省级,实现大中型灌区项目储备全覆盖,其中渠南、竹络坝、周桥灌区总体可研通过省级审查待批,总投资15.42亿元。
5.关于“服务保障农业生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落实《淮安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内容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二是规范竣工验收流程,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整改。三是督促淮阴区水利局对实施的河道进行逐条排查,共排查到8条河道有局部塌方地段,已根据属地原则安排各乡镇水利站进行整改修复。
6.关于“水源调配管理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调度指挥,完善汛期防洪排涝与灌溉用水调度协调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和供水安全;二是多次赴洪金灌区、淮涟灌区等9个大中型灌区调研防汛排涝与农业灌溉用水情况,实地查看主要干支渠和引水口门管护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三是编制《淮安市洪涝与水量调度方案》《淮安市生态活水调度方案》,修订完善《淮安市城市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强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与联合运用,充分发挥现有河道、水库、闸泵等工程作用;四是市防办牵头组织市防指成员单位会商共计30余次,分析研判雨水情及天气变化趋势,超前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五是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全面掌握用水需求,每月按时向省厅申报月度用水计划,并根据省厅下达的计划,科学分配到各县区。
7.关于“农村供水保障还不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共排查部分区域水压水量问题7个,通过管网改造、改造供水增压设施、科学调度供水等措施,至12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淮安区对全区所有地下水井进行封填,区域供水二期清水管网互通工程已于2022年6月全面投入运行,渠北片区群众安全用水保障大幅提升。加大城市饮用水源地巡查力度,综合运用车巡、步巡、船巡、无人机巡等方式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理。
9.关于“向上争取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动各县区申报国债资金项目,2023年共安排国债资金88695万元,位居全省第三名。二是组织各县区大力向上争取省补市县竞争立项,2023年全市水利累计向上争取资金46.08亿元,较2022年增长105.8%,较2021年增长285.8%。三是张福河治理工程已纳入全省水利重点工程三年(2024~2026年)滚动计划。四是开展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可行性研究。五是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编报工作。
10.关于“涉水审批质效还需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台《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水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能,助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一是完善制度,强化项目帮办。实行首席帮办专员制度,统筹协调县域范围内涉水审批服务事项;成立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对于市域范围内投资体量10亿元以上或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事项的产业项目,实行“全程跟踪、上门服务”。二是优化流程,强化涉水审批。推行“多评合一”制度,将洪水影响评价等多个涉水审批事项合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执行审批限时办结制度,针对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实行分级预警提醒。三是部门联动,强化监督监管。建立部门联席审查制度,规避因手续不全导致工程项目违法违章的风险。建立中介服务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实行“否定”事项备案制度,强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质效。
11.关于“履行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增强规范管理意识。2023年12月、2024年1月,分别约谈工程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要求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按审批权限履行项目变更手续。二是强化2023年度相关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管理,严格按批复内容施工,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履行黄河故道后续工程设计变更。四是组织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施工3标和4标稽察,发现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五是组织各县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总监、项目经理等开展互查互学互帮和学文件、学规范、学先进活动,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12.关于“招投标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招标人组织招标文件技术咨询会议,邀请专家参加技术咨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二是依法依规设置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条件。督促招标代理单位严格按照评分项分值平均分配的原则设置各组评分项内容。三是评标评分明显偏低或偏高,评委需详细说明理由;如发生同一评分项评分偏差超过20%的,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四是严格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加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做好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审查。五是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泽区境内)施工1标招标代理机构总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及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13.关于“质量监督有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水利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针对存在问题,组织对近年来监督的工程进行梳理,未发现检测单位与施工单位同体情况。二是质监站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规范、讲规范,强化对重点工程现场的检查、督查。三是2024年1月,市水利局对月牙湖石塔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监督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测专题会议,强化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在工程质量管控中的作用。五是强化对入海水道、洪泽湖滞洪区等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在施工高峰期派专职质监员驻点,对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上报。
15.关于“责任履行未能落细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学习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党委会定期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三是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系列活动,举办“筑牢防护网,守好幸福家”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四是打造“清风净水”廉政品牌。五是认真落实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制度,年底对各党支部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16.关于“内控管理存在“真空”地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入海道二期工程财务管理办法、相关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建设处制度汇编等,确保工作有规可行、有据可依。二是印发市水利建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工作规则、车辆管理细则等,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资金管理。三是做好黄河故道水利治理。四是建管中心清退相关费用900元,并加强财务审核检查,杜绝重复领取费用等类似问题发生。五是在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先行试点“四全五统”机制,细化河道工程全节点控制、重大节点督导内容,全面形成全节点控制机制;建设智慧工地平台,完成可视化新型建管模式,全过程、全流程确保工程建设。
17.关于“制度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将自查与内审相结合,加大财务检查和审计力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体检”。2024年将重点对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现金收支、三公两费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审计,实现预算执行全过程监控,通过发现问题及问题整改助力财务规范管理,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预算落地和资金效益发挥,并将审计结果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以后年度单位编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18.关于“职能履行较为依赖第三方”问题的整改情况。2024年,市水利局以“老带新”的形式组建三支内审队伍,加强水利系统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内审队伍对市直水利18家局属单位开展2023年预算审计和财务检查,将政府采购购买服务作为检查审计的重点板块,加大检查审计力度,促进规范执行。同时加强第三方代理机构质量考核,提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
20.关于“防汛物资采购管理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淮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试行)》,淮安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对部分长期未使用已达报废年限基础物资开展处置工作。一是开展物资检测工作,2023年11月24日,中心委托有关检测机构对已达报废年限物资进行检测,对部分检测指标低于标准要求的物资进行报废处置;二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2023年12月15日,中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待报废物资进行资产评估;三是开展拍卖处置工作,根据淮安市水利局有关批复,2024年1月8日,中心委托第三方拍卖机构实施公开拍卖处置工作,2024年1月23日,相关物资报废处置工作全部完成。
21.关于“运用信息化赋能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打造水利一体化信息平台,实施水利信息化系统整合项目,融合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信息化系统,推动数字化转型,形成“一个智慧水利门户、一批智慧化业务应用系统、一张水利专题图、一个数据中心、一张智能感知网、一套保障体系”的“6个1”的主体建设成果。市级防汛仓库已实现物联网扫描二维码录入防汛储备物资,并形成表单导入智慧防汛平台。市淮涟灌区信息化系统漏洞维修及运行维护已完成,系统已恢复运行。市洪金灌区信息化调度系统已完成整改。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形成整改措施,立即整改。二是局组织人事处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确保质量。
2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各党支部督查指导力度,规范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列席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机制。二是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及时将会前会后材料以总结报告形式报送局组织人事处归档。三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填写格式,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送至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优秀党员登记表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24.关于“人才队伍支撑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2023年12月提拔干部12名,其中6名40岁以下年轻干部被提拔重用。开展师徒结对培养,召开座谈会。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选派2名同志赴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一线跟班学习。选派5名同志分别赴新疆、淮委、省水利厅、乡镇挂职锻炼。二是加大年轻人才引进力度。2023年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招录3名、事业单位人员招录3名;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选聘落选选调生1名,接收2名省“名校优生”选调生、3名退役士官。
25.关于“重要岗位人员缺乏交流”问题的整改情况。2023年12月调整干部22名,其中科级干部交流任职10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处长交流任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处长,财务审计处处长交流任组织人事处处长。
26.关于“借用人员程序缺乏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规范借用人员程序,局机关处室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加跟班锻炼人员,首先由机关处室报分管条线领导同意,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一致后,再向局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局主要领导汇报,最后由局组织人事处履行相关程序。制定《借用交叉人员岗位调整方案》,其中3名借用人员回原单位、2名同志调入借用单位、1名同志提任到岗。
27.关于“检查指导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3年,局党委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党委中心组意识形态学习2次。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将局党委班子成员指导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局系统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制订出台《淮安市水利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QQ群等网络舆论的监督监测和规范引导。
28.关于“网络安全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建立责任制督查检查制度,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运用远程检测和现场检查等技术手段,对市直水利系统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法》相关要求,开展信息化平台等级保护工作,对智慧水利平台及其多个子系统做好等级保护备案、评估、整改工作。为减轻基层负担,贯彻《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停止在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赋分值的公告》要求,已于2023年12月关停淮安水利工程建设智能化管理系统。
29.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共开展4轮次自查,合计形成材料307份,涉及2021年以来项目295个(按标段计)、有效投标3次以上的单位、企业287家。二是对存在一定次数投标但中标率为零的投标单位共18家,寄送“提醒函”;对2021年以来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异常疏忽、错误行为的评委专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约谈,涉及专家评委11位、招标单位1家和招标代理2家。三是督促招标人组织招标文件技术咨询会议,同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全年开展3次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30个已招标标段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评标资料及合同等材料进行检查,相关问题已整改。四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自查,对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环节的合规性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截至目前,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已完成自查整改。
三、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2.关于“防汛保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完善区域防洪排涝体系。2023年全市重点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等国家流域性重点工程,年度落实资金74.90亿元。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淮安区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获批,已进场施工。2024年继续加快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进度,开工建设淮扬路高架桥,实施古盐河站、清安河站、新涧河站等建筑物,以及渠北运西片临时排涝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32.3亿元。二是已编制完成《盱眙鲍集圩行洪区运用预案》《淮安市低洼圩区治理规划》,规划治理圩区381个,加固堤防1122千米,估算投资42亿元。督促淮阴、淮安等相关县区,加快推进淮西洼地、里下河湖荡低洼圩区治理,整体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已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列入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强化圩区工程管理,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制定巡堤查险工作方案,建立圩区堤防巡堤查险机制,加强巡堤查险。三是已编制完成《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按照生态碧水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区对境内排涝河道进行轮浚,针对“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编制管理体制调整建设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城市防汛排涝工程运行管理,完善网格化巡查助排机制。四是针对去年“8.27”雨涝暴露出的问题,积极编排项目,推进“不淹不涝”城市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城市重点片区排涝能力。编制完成淮安市2023-2024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方案。主要有山阳泵站扩建、森林公园一体化泵站及穿路涵洞改建等工程,项目总投资4.27亿元,获得2023年增发国债2.13亿元。市防指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防汛排涝抢险应急队伍、提前架设应急排涝临时机泵、完善落实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
8.关于“打造水文化特色成效不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大运河文化宣传推介活动。央视新闻频道现场直播“美丽中国 共享共建”系列报道,聚焦淮安大运河百里画廊工程,展示水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成效,受到全国各界广泛关注。参加省厅召开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水文化工作座谈会”,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赴相关单位开展水利风景区调研座谈,收集板闸遗址水文化价值实现等典型案例,起草水文化价值实现调研报告。二是加强日常管护,打造优美水生态。加强水环境长效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对里运河、古淮河责任段河面水面及水利公园责任区段加强日常保洁,营造良好的水美环境。三是全面完成幸福河湖问题整改。督促指导清江浦区、淮阴区高度重视,将胜利渠、胜利沟、崔大泓等河道纳入区河湖长效管理范围,聘用第三方管护,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问题整改。四是积极推进城区河道治理。清江浦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樱花河治理工程。小盐河闸站等工程已纳入“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开工实施。
14.关于“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完善工作的通知》(淮水运管〔2023〕3号),落实经费、明确责任,加快开展水利工程监测设施完善工作。2023年,全市投资885万元,对5座中型闸站以及24座小水库的监测设施进行了完善。二是涟水县杰勋河梯级闸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立项,涟水县发改委以涟发改投〔2023〕223号文批复涟水县病险涵闸除险加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4年4月23日完成项目施工招标工作,4月26日完成施工技术交底。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印发《淮安市创建省精细化管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大中型闸站、水库精细化创建工作,实现省市下达的计划目标,着力提升工程精细化管理水平。2023年,我市共创成省精细化管理工程28座,其中精细化管理一级工程6座,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19.关于“水利行业监管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紧扣新时期行政执法新要求、新任务,认真谋划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坚持执法能力提升“四个结合”,即:“市、县(区)结合,个体与整体结合,学习与实战结合,执法与服务结合”,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全市水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出台《淮安市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深化执法效能提升工作,同时以“大队长授课”和执法能力提升共建活动来推动全市水政监察队伍执法效能再上台阶。下一步,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对水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改革,确保按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全面完成2019-2022年度水利部、省水利厅遥感解译755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项目整改销号;完成2023年度水利部、省水利厅遥感解译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共查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205个。四是加强与市、县区发改、审批部门联动,根据共享的立项、备案信息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方案提醒制度,全力推进全市水保方案合规审批。印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画册》,并在行政审批窗口投放,提升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知晓率。
四、下一步打算
市水利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措施,健全完善机制,全面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不放,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尚未整改完成的项目,坚持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注重从问题中寻找体制机制存在的漏洞,加强制度建设,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织密“不能腐”制度笼子,切实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公正透明规范运行。
(三)巩固整改成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务实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做到通过整改促进工作思路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920980;邮政信箱223005;电子邮箱hasljgdw@163.com。
中共淮安市水利局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