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水利局
今年以来,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湖长制为抓手,围绕水利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会办,严密督查推进,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202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水利投资57.5亿元,累计落实资金61.3亿元。其中,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完成年度投资22.7亿元,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已完工验收。11月17日,总投资69.39亿元的淮干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建设工程已正式开工,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提前谋划“十五五”规划投资预计233亿元。我市积极探索“四个一”模式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得到水利部分管部长批示肯定。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根据省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制定下达全市2025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至各县区。科学调配水量,落实调度责任,密切关注用水总量和控制性指标,强化计划的执行落实。配合省厅做好跨市河湖水量分配及水量调度工作。
(三)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圆满完成年度部、省级问题29个、46个,部系统下达任务29条,复核“回头看”图斑1949条;统筹国家山水工程、洪泽湖生态修复等建设,实施完成盱眙县九区圩、惠源居、淮河干流城区段等生态修复项目,恢复河湖岸线8.6千米。开展2025年49条(个)幸福河湖建设,淮河干流盱眙段幸福河湖建设典型经验被水利部淮河委员会宣传推广,分淮入沂淮阴段、白马湖金湖片成功入选2025年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名单,全市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
(四)实施民生水利建设。建设完成农村生态河道430公里,高标准打造87公里省政府民生实事生态河道。实施金湖县、盱眙县、涟水县、淮安区、清江浦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新建水厂1座,更新改造管网超100公里。实施盱眙王庄、洪泽浔河王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平方公里。
(五)强化水资源保护。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部署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查勘,完成全市范围内175个重点河湖和161个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水位(流量)排查。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废黄河(杨庄闸以下淮安段)纳入“十五五”地市级以上母亲河复苏行动河湖名录,编制完成母亲河复苏行动方案。
(六)加强地下水管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开展《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宣贯,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持续实施地下水封井压采,全市实现地下水超采区“摘帽”。完成清江浦区地下水储备方案和动用预案编制。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工作,联合检察院、资规、生态环境等部门,探索“技防+人防”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技术手段,全市共查处私自凿井100余眼,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水利报等媒体宣传。
(七)加强饮用水源地管护。推进市区白马湖南闸备用水源地、金湖县宝应湖银涂水源地达标建设。白马湖南闸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通过省级技术核查。金湖县宝应湖银涂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通过省级审查,正按方案有序推进。完成全市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长效管护年度评估。成功应对盱眙县淮河河桥水源地蓝藻污染突发事件,完善水源突发污染应急处预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淮安供水安全。
(八)加强水利工地扬尘管控。重点针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河道沿线进行专项扬尘管控,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行扬尘管理负责人员公示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员实时进行激励。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沿线安装PM2.5、PM10在线监测设备9套,实时监控空气质量建立扬尘预警机制,当监测值超标时立即启动扬尘应急响应。
(九)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水利局对照《淮安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涉及的6项整改事项,我局第一时间部署安排,明确分管领导以及牵头和具体负责部门,对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目前市水利局牵头验收的3项交办信访事项均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按验收销号流程,开展了验收销号工作,其余3项市水利局作为配合验收单位,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验收销号准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重点再聚焦,力度再加大,责任再落实,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水利力量。
(一)聚焦水利工程建设。以项目为抓手,紧盯关键节点,全力保障在建项目提速、新建项目开工、储备项目落地,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优质完成。完成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年度建设任务,推动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开工建设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和建设工程。
(二)严格水利行业监管。全面强化行业监管措施,实施精准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涉河项目审批服务,依法依规出具空间管控等涉河意见,强化涉河建设事前服务、事(中)后监管,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建立健全河湖健康档案,落实水域管理与保护,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衰退。
(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紧紧围绕“抓重点、强基础、重创新”,不断深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河湖问题整治。依托水利部清四乱督查系统、省两河两湖动态遥感监测平台等四个平台数据,采取遥感比对、现地核查、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对妨碍行洪、非法侵占河湖空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等问题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做到河湖老问题逐步清零。
(五)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十五五”期间,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