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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6-02-25    来源:淮安市水利局

2025年,淮安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治水的重要论述,立足淮安水利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统一部署,把握法治水利工作重点,坚持以机制夯实法治基础,以立法引领保障改革,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建设中做到“四个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加大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力度,确保重大决策事项通过集体决策。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规定开展领导人述法工作。

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围绕中央及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淮安地方实际和水利行业特点,印发2025年全市水利系统政策法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年度政策法规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法治水利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按计划完成“八五”普法重点工作。

三是强化能力提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用法、党员干部培训重点内容,以水利法治工作需求为导向制定中心组学法计划,2025年中心组共学法8次。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政治理论、法治素养和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遵法守法。

四是加强法治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邀请市检察院、市中院和市司法局的相关专家实践指导,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尽职、审判机关行政诉讼推动规范行政执法及政府信息公开、司法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执法决策部署,切口小,针对性强,通过权威部门专家讲解,以案说法,提高系统上下水行政执法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参加市政法委组织的社会维稳工作培训和省水利厅组织的水法治培训等。

(二)创新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实现降本增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环境是金”工作导向,进一步优化水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多评合一”机制落地落实,创新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能。贯彻执行“减材料+免证照”工作模式,简明办理要素,降低办理成本,减少办理环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简政便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执行水利、行政审批、发改、资规等部门联席审查制度,规避因手续不全导致工程项目违法违章风险。配合实施输变电项目联合审批服务。在确认项目工程选址、前期工作满足水行政许可条件的前提下,探索优化线性工程分段分批审批试点,有力推动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二是推行价值判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效。2025年,市水利窗口共计办结行政许可审批45件,其中“多评合一”2件、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23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6件、取水许可审批4件;采用预约办理3件次、容缺办理3件次、主动上门服务5人次,EMS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4件次,及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及其他服务,“好差评”非常满意率100%。积极配合“用地清单制”改革。全年共出具涉水审查意见41份(含165个项目地块),提出技术控制指标、管理要求等“清单”信息,配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三)高质高效,统筹推进立法制规

一是完成《淮安市水文管理办法》政府规范性文件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发展水文事业,切实提升水文支撑防灾减灾、服务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文件出台后的宣贯、解读、指导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管理。持续牵头开展市政府涉及水利工作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文件的动态管理。组织修订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河道湖泊名录。

三是落实《江苏省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完成《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并获市司法局好评。根据后评估成果将《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作为2026年市政府规章修正调研项目。同时,配合上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等24件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调研、意见征集及修改完善工作。

(四)聚焦重点,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确保重大决策事项通过集体决策。加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决策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管理。

二是加强法治审查力度。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政策文件、信访举报、信息公开、涉水审批等方面把好法治审核关,今年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40余次,从源头上为水利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充分运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疑难复杂项目处置等工作,推动审查重心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降低涉水事项法律风险。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落实《淮安市水利局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深化“抓监督就是强支撑,抓执行就是促发展”的理念意识,聚焦规范水行政审批、水行政执法和法治水利建设等重点环节,制定水利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实施方案,梳理机关处室行政权力和监督职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避免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督盲区,规范系统上下依法行政。学习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贯彻实施《淮安市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盘及主观过错责任处理办法》,2025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

(五)多措并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把专项行动与水利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开展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把专项行动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融合,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结合省水利厅要求和水利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特点,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指引和重点任务安排》,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全面排查梳理,精准研判整改。我局围绕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管理、河湖管理、河道采砂等涉企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排查,对照要求,落实整改。在整改工作中,我局排查列入清单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于6月5日完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同步报市司法局备案。8月12日,我局根据水利部公布的《水利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表》和省水利厅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公示(厅本级),对淮安市水利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检查计划进行更新并予公布。做好涉企检查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9月5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我局有27名同志通过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可以满足水行政检查需要。

三是加大行业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聚焦水资源保护、水工程建设、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水土保持领域监管。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提醒制度,强化部门沟通,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

四是优化检查流程,规范检查行为。制定年度“双随机”监管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行政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按规定公布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标准、检查频率、检查计划和检查文书,推行年度检查计划编制与备案制度,杜绝随意检查。规范检查流程,推行非现场检查、联合合并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六)加强宣传,法治观念有提升

一是锚定关键节点,加强依法治水宣传工作。持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水法律法规、法治营商环境、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持续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水利特色宣传活动,积极推动系统内外普法活动见行见效。

二是将普法融入执法,推进“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日常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时,同步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掘典型案例,梳理典型案例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要点,面向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推进“以案释法”。让法治宣传更具针对性、说服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推动企业和从业者知法、守法、敬法。

三是激活阵地效能,提升普法实效。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丰富普法互动场景,将水情知识与法治要求深度结合。用好樱花法治文化广场和清晏园水情教育宣传基地,让群众在休闲、参观中主动接触法治知识,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七)化解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妥善化解省际水事矛盾纠纷。8月、10月、12月,我局收到省水利厅反馈的水利部淮委要求调查时湾水库存在新建混凝土坝埂情况。我们迅速响应,及时联系盱眙县水务局,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核实,传达水利部淮委和省水利厅关于对该坝埂的处理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合理解决问题,并按时上报省水利厅。

二是健全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开展欠薪风险排查和欠薪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开展“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重点场所单位安全防护提升行动。聚焦防汛抗旱重点工作,积极主动抓好强降雨应对,把握多轮台风防御,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安全度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等方面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重要法律和党内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理念,切实抓好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自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严格按照规则、权限、程序履行职责。

(二)全面谋划法治水利建设年度工作

全面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统筹规划2025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重点工作,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安排,大力推进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各项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成效。

(三)扎实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

进一步健全党委依法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水利建设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局党委会,将法治水利建设列入重要议题,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落实党员干部全员普法、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离任交接、关爱提醒、诫勉谈话等制度。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推动法治水利建设,规范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技能有待加强。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影响,专职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我市地域水域面积较广,河湖数量众多,部分机关处室人员没有行政执法实战经验,执法能力与管理需求不相匹配。二是普法实效有待深化。对部分地区、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不足,个别群众、企业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仍有时发生,法治意识转化为行动自觉的程度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淮安水利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新阶段淮安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水利制度体系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等国家层面法律法规修订,在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前提下,结合淮安实际,逐步完善水利法律法规地方配套制度建设。及时清理、修订地方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完善水利法治审查机制,加强法治水利建设,为水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强化水利法治监管

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推动机关处室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执行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完善排查检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加强执法管理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健全信息通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水行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重大水事违法事件。充分发挥一线水利工程、河道湖泊管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作用,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完善监管机制。

(三)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国家安全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稳定风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体系,压实维护社会稳定行业主管责任,推动建立水利行业系统涉稳风险研判机制。持续深化行政调解等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立足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做好重点场所、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防设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持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涉水许可服务,高效服务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推进水行政许可“多评合一”,按照《水行政许可“多评合一”评估报告技术大纲》要求,对同一建设项目需要办理2个或2个以上水行政审批事项的,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为项目单位提供“多评合一”服务,尊重项目建设单位意愿,将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 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技术报告书进行整合,只编制一个技术报告书,更好提供水行政许可“多评合一”服务。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内容及格式,进一步简化报告表内容,报告表简化成一个表格和若干附件、附图。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新修订的涉水法律法规规章的宣贯、执行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高管理效能。按计划开展水利依法行政培训和水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水利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水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