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 淮安水利局 信息公开 招投标信息
淮安市清江浦区省级水域保护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3-26    来源:淮安市水利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明确省级水域保护试点(第二批)的通知,现决定开展淮安市清江浦区省级水域保护试点项目招标工作,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岩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开展水域现状调查、建立水域保护名录、编制完成《清江浦区水域保护规划》及《清江浦区水域保护试点实施方案》、完成长约130公里县乡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含基准线测量、数据库建立)、完成水域监测评估1次及10个视频监控点安装。

项目概算总投资金额3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淮安市清江浦区省级水域保护试点项目所有工作。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其中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水域调查、水域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送审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 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专业包括水利水电、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须反映出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专业),链接诚信库】

b. 测绘资质:测绘资质中的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需包含水利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需包含地籍测绘);【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

(5)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5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2.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5.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6.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联合体

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α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分值构成

资信业绩:33分、技术方案工作大纲:42分、投标报价:25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   33分

技术方案工作大纲:  42  分

投标报价:   2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招标公告8.3款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33分)

人力资源配置

(15分)

地质、测量、水文、规划、咨询、造价专业等专业齐全,最多得6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具有水利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人,每少1人扣1分,最多得7分。

配备ArcGIS操作人员至少1名的得2分,须提供培训证书或本单位承诺书(格式一),未提供的不得分。

(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拟任项目负责人素质

(8分)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证书的得2分,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

2、拟任项目负责人2019年3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湖泊或河道或水库保护规划编制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中未见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签字并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业绩

(10分)

投标人2019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湖泊或河道或水库保护规划编制业绩,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

投标人2019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划界或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勘界测量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服务的项目,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2.4

(2)

技术方案

工作大纲(42分)

对项目的理解(4分)

对本项目的目的、编制重难点的理解和认识准确透彻。得4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水域调查与保护方案

(8分)

水域调查与保护方案(包括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协调方案、核实水域面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全面详细、科学,切实可行的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两项规划编制方案(10分)

《清江浦区水域保护规划》及《清江浦区水域保护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全面详细、科学,切实可行的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方案(8分)

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方案全面详细、科学,切实可行的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水域监测评估方案(10分)

水域监测评估(包括内容、措施、方案等)全面详细、科学,切实可行的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2分)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25分)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5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9.其他内容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淮安市承德路黄河桥北首樱花园对面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0517-831160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岩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康城8区75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7-8933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