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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清安河泵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时间:2024-11-01    来源:淮安市水利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省级及以上90% ,地方配套资金10%。项目法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清安河泵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与入江水道、分淮入沂、苏北灌溉总渠、废黄河共同承泄洪泽湖上游15.8万km2来水,使洪泽湖防洪标准提高到300年一遇,其中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设计行洪流量7000m3/s。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等别为Ⅰ等,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

扩建清安河泵站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境内,淮河入海水道北堤桩号28+600处,为两运夹片的排涝任务,总排涝面积23.8km2,为主城区。抽排设计流量19m3/s,自排设计流量19m3/s,为Ⅲ等中型泵站,穿堤部分建筑物级别为2级,站身等堤后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对现状清安河泵站涵洞、现状清安河涵洞进行接长加固,设计流量19m3/s,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加固内容主要包括:接长洞身、新建闸首、消力池、海漫、防冲槽及下游翼墙。

清安河站、清安河站涵洞工程房建部分包括主厂房、检修间、控制楼、启闭机房、场地平整等。土建施工包括主厂房199.82m2、检修间94.42m2、控制楼899.36m2,清安河站新建泵站启闭机房44.62m2、清安河站现状泵站启闭机房40m2,清安河站现状自然涵洞启闭机房25.76m2,场地平整等;设备安装包括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备安装(含部分设备采购)等。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控制楼地上两层,檐口建筑高度10.80m,屋脊建筑高度15.60m;主厂房、检修间地上一层,檐口建筑高度15.80m,屋脊建筑高度18.80m;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0.05g),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其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丁类水工厂房。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清安河泵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安河泵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老清安河泵站涵洞接长、清安河涵洞接长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等。

(1)清安河泵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土建施工包括水工建筑物及主厂房、检修间、控制楼、启闭机房、厂区道路、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包括主机组、金属结构、电气等设备安装(含部分设备采购)。

(2)老清安河泵站涵洞接长、清安河涵洞接长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土建施工包括水工建筑物、启闭机房及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包括金属结构、电气等设备安装(含部分设备采购)。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对应概算约4247.1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5个月(电子投标文件中填写761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5月底具备试运行条件,2026年12月底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在承诺函<格式五>】。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中设计流量10m3/s及以上中型及以上泵站(或设计流量100m3/s及以上中型及以上水闸)。【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中型及以上泵站(或中型及以上水闸)设计流量的,则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2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执业资格(如有)、业绩及担任职务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各成员联合体协议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之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信用等级要求

/

12.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3.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4.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4年6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15.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16.分包人资格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B×(1-A)

式中:   

A—0.6、0.65、0.7(开标会系统随机抽取)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时,S=T×9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4245万元(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得60分;

②  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60分基础上扣1分;

③  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60

2

企业业绩

1.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泵站或中型及以上水闸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的,有2个得1.5分,最多得1.5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中型及以上泵站(或中型及以上水闸)设计流量的,则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1.5

3

项目经理履约能力

1.  拟任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中型及以上泵站或中型及以上水闸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的,得1.5分;

本项最多得1.5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中型及以上泵站(或中型及以上水闸)设计流量的,则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果技术负责人同一项目中变更为项目经理的予以认可;如三者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5

合计

63

技术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1.拟任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或安全科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2.项目组织机构完整,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上述各类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分,每少一名扣0.2分,最多扣1分。

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2

2

标准化工地建设

项目经理部建设、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

3

临时工程

1.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确定有详细分析、计算,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度汛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施工围堰打、拆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4.施工导流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

4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1

5

资源配置计划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

6

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创建优良工程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砼施工工艺。

砼原材料采购、保管,检验试验方案可行得3分;

现浇砼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现浇砼强度及外观质量有保证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

4.护砌工程。施工工序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能提出相应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5.土方工程。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及扬尘防控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6.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12

7

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

1.水泵调试与试运行等方案可行,安装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泵站安装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2分。

2.闸门、启闭机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2分。

3.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8

安全管理

1.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方案合理,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拆除工程。拆除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方案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安全保证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5

9

环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

1.施工期环境保护(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施工期(含弃土区)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

10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及智慧工地建设方案

1.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得1.5分;

2.投标人开展智慧工地数字化管理要求,包括视频监控、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实施方案合理可行得1.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11

施工总承包协调服务方案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参建单位、地方协调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1

12

创新创优方案

①质量创优方案目标明确,过程控制可控,措施具体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②对本工程提出创新方案,须包含工法、四新技术、QC小组活动等

,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2

合计

37

7.6本批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分别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新涧河站及河道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古盐河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清安河泵站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 其它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517-8370015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址: 淮安市淮安区淮扬路123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0517-897109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肖峻岭、陈军、许沁、佘彤彤

电话:025-86333395   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47531602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