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安市淮阴区张福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淮安市淮阴区张福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3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约40%、地方财政资金约60%,项目法人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安市淮阴区张福河治理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河道疏浚1.0千米,堤防加固9.515千米,岸坡防护1.245千米、支河防护0.2千米,新(拆)建沿线水工建筑物13座、跨河桥梁1座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批复总投资人民币8087万元,施工总工期24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区域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保护区划内,施工前应取得相应级别文物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包括前期研究、协助编制文本、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协助业主进行方案上报、专家意见回复等,取得相应文物评价批复;相应服务费用概(估)算金额:90万元 。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365 天,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项目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应文物评价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2016年11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文物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5)其他人员要求:/
(6)投入的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之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7.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90万元。
7.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见下表。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6分) | 企业业绩 | 2016年11月1日(以批复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涉建项目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的业绩的,有1项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国家文物局相关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 | 6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16分) | 资源配置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1人得3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6分。 注:同一人只能计分1次,提供上述人员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原件扫描件。 | 16 | |
2.2.4 (2) | 工作大纲评分标准(48分) | 遗产认知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对拟建设项目涉及大运河遗产段落的认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遗产情况、价值分析。对项目的认识及理解深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工作框架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拟定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工作框架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框架、未来工作重点。工作框架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 | ||
质量保障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方案。方案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
进度保障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进度保障方案。方案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
后续服务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后续服务工作计划;服务计划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 | |
合计 | 100 |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4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7-83700150。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78号
联系人:韩科长,联系电话:0517-87039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四楼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952326048(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