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淮泗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以《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批复》(苏水计【2019】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牵头负责)和泗阳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 自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淮安市淮阴区境内省级以上资金70%,地方资金30%、宿迁泗阳县境内省级以上资金80%,地方资金20%,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牵头负责)和泗阳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淮泗河是洪泽湖周边洼地的一条骨干排涝河道,主要承担片区防洪、排涝、灌溉等任务。南淮泗河南起洪泽湖,北至淮阴区马头镇堡工村,全长11.5千米,流域面积为30平方千米,是淮安市淮阴区和宿迁市泗阳县的一条界河,其中淮阴区境内约18平方千米,泗阳县境内约12平方千米。由于长期缺乏治理,河道淤积严重,南淮泗河现状排涝能力不足,配套设施损毁严重,严重影响排涝效益的正常发挥。2003年、2007年该河道沿线圩区受灾较重,部分农田绝收。经淮阴区与泗阳县协商一致,计划共同实施南淮泗河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南淮泗河全段11.5km进行河道清淤清杂,新开南淮泗河与废黄河连接段河道工程0.6km;对防洪标准不足20年一遇的南淮泗河堤防进行复堤加固处理;拆(新)建相关配套建筑物;实施原入湖口段生态护岸;新建两岸堤顶混凝土道路、实施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工程等,工程投资匡算11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为南淮泗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NHSH-SJ-01)。主要工作内容为:收集工程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开展工程现场勘察并形成勘察报告,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比选(不需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南淮泗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以下简称《初设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的技术咨询、审查和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总预算和各标段)预算、工程实施阶段设计服务(包括招标阶段的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施工期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等)及项目后评价(如果有)等工作,并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提交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所有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电子文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WORD、EXCEL、PDF、DWG等格式文件、图片及影像资料)。
2.2.2勘察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含市级初审),提交《初设报告》(送审稿)报主管部门审查;
(2)《初设报告》(送审稿)审查后10天内提交《初设报告》(报批稿);
(3)《初设报告》批复后1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招标设计文件和招标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根据招标方案提供各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4)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5)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后续服务期:从《初设报告》编制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治理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 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下同)具有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④有关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组织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2.有关投标联合体规定:
本勘察设计服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2018年勘测设计类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水利网:
3.4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5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6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7不得存在2018年1月1日以来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3.8不得存在2018年1月1日以来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建设违约情形的;
3.9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0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10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17:30时)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前,须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并按其规定办理。
4.3潜在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且已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付费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020年1月17日17:30时)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5日9时30分。
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06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淮阴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牵头负责)和泗阳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7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志娟 0517-84921159
地 址:泗阳县北京路1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亮 0527-8083606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605室
联 系 人: 许女士 肖女士
电 话:025-86338425
邮 编:210019
9.资格审查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提供的资料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2(a) |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河道治理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2(b) | b.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3 | 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资质要求,若不具备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与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4 |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 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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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关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组织或参加(主要参加人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的业绩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签字并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6 | 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 | 按照2019年11月29日《2018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的公布》,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应用执行《履约信用办法》,各单位的赋分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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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承诺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8 |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10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9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10 | 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
11 |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
12 | 不得存在2018年1月1日以来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13 | 不得存在2018年1月1日以来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 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14 | 委托代理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2019年10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备注:除特殊说明外,凡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源配置 (25分) | 人力资源配置(10分) | 地质、测量、水文、水工、结构、机电、金结、水保、移民、造价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的得满分(需提供学历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少1 人扣1分。 本项最低得0分。 | |||
项目负责人素质(5分) | 2014年1月1日 以来担任过总投资大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得2分;担任过设计项目专业负责人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10分) | 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所负责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有一证得1分,一人最多得1分,最高得5分; 专业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 以来担任过单项工程总投资大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或设计专业负责人的,有一项得1分,一人最多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 |||||
2.2.4 (2) | 投标人业绩和信用 评分标准(10分) | 获奖情况(3分) | 承担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 2014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一项得1分。同一项目获奖得分取高值,最高得3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否则不予计分) | |||
业绩(3分) |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 以来有单项工程总投资大于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每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 |||||
信用等级(4分)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018年勘测设计类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水利网和本招标文件。 | |||||
2.2.4 (3)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45分) | 工作大纲(35分) | 工作思路(7分) | 规划、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零分。 | ||
组织机构(5分)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6分)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进度保证措施(6分) | 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设计服务措施(6分) | 前期工作阶段、招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后评价阶段服务措施各1.5分,措施齐全、合理可行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5分) | 投标人须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合理、且具备针对性,得5分,有缺陷(含已失效规范),酌情扣分。 | |||||
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10分) | 本条评审投标人对勘察及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 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6~10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3~6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0~3分。 | |||||
2.2.4 (4) | 投标报价(20分) | 招标控制价为:项目初步设计(初设报告)批复概算中明确的勘察设计费之和的97%。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得16分;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1%加2分,最高加4分(即投标报价勘察设计费之和的95%得20分),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 | ||||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附件:
未列入下表的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为3.4分。
2018年度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
序号 | 中标单位 | 信用等级 赋分 | 备注 |
1 | 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
2 | 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
3 |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4 | |
4 |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 | |
5 | 南京瑞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6 | 无锡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 | |
7 | 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 | 3.5 | |
8 | 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
9 |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5 | |
10 | 南通和信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3.5 | |
11 | 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4 | |
12 |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
13 | 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 4 | |
14 |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
15 | 镇江市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3.5 | |
16 | 宿迁市水务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4 | |
17 |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
18 | 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