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教育
您所在的位置: 淮安水利局 信息公开 法治宣传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整合了哪10部法律?
时间:2026-05-27    来源:淮安市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10部法律全部纳入法典,该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后,这10部旧法将同时废止。这10部法律的具体名称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这10部法律构成了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基础,法典通过“编订纂修”的方式将其系统整合。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在法典编纂过程中,另有20余部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如《森林法》《草原法》《长江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的内容也以“择其要旨要则”的方式被吸纳进法典,但这些法律在法典施行后将继续保留并有效。

该回答基于搜索结果整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官方并未公布一份精确到“20余部”全部名称的详细清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官方渠道的一致表述,被吸纳且继续保留的现行法律主要涵盖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要素及生态系统方面,以及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已明确提及的主要法律包括以下7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特别说明:部分资料中提及的《能源法》与《节约能源法》是两部独立的单行法律,均被明确列入继续保留的范围。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类别的概括性表述,可能被纳入的现行法律还可能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渔业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但官方并未就前述法律是否属于“20余部”范畴作出逐一确认。因此,上表所列7部为可获得官方权威确认的法律名称。

根据官方说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中被废止的10部法律和被吸纳但继续保留的20余部法律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模式。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我国将形成“法典+单行法”协同并行的双法源格局,既实现了核心法律制度的高度统一,又尊重了不同领域单行法的专业特点与实践需求。